第一种,由于行业的特性,这个领域没有主导性的超级玩家,只有一堆小玩家。如水果市场、茶叶、服装等。

第二种,这个行业的规模效应很强,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会越来越强,最终出现“双雄对峙”或“一家独大”的局面。如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平分可乐市场,或微软独霸电脑操作系统市场。

在第二种竞争格局下,市场上只存在一个或两个最主要的玩家,其他玩家要么倒闭,要么被吞并,要么只能在长尾市场分一点残渣。

而到了互联网时代,由于新用户的边际成本(每新增一个用户需要增加的成本)几乎为0,且网络效应(同一个网络内,互相连通的节点数越多,网络的价值就越大)体现到极大,所以基本上总是呈现第二种竞争格局。

在全球市场上,搜索领域的谷歌、社交领域的facebook、视频领域的youtube、图片领域的instagram、微博客领域的twitter、出行领域的uber,基本上都是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。

中国是全球互联网市场的一个特例,由于政策或用户习惯等问题,我们可以看作一个单独的市场。搜索领域的百度、电商领域的阿里+京东、社交领域的腾讯、安全领域的360、微博客领域的新浪微博、出行领域的滴滴,基本上都曾经或者现在仍然占据着统治性的市场份额。

我们很少见到有三个重大竞争者在较长时间内同场竞技的局面。拼多多的崛起是一个罕见的奇迹,它是在阿里和京东两强格局已定的情况下,硬生生地挤出一条路,造成了电商领域三足鼎立的局面。

为什么三家争竞的情况会这么少有呢?我们既可以从物理学上做一个比拟,也可以从博弈论上予以证明。

看过《三体》的朋友都知道,如果一个星系只有一颗或两颗恒星,都可以达成稳定状态。但是拥有三颗恒星的星系,则处于无法预测的永恒变动之中(除非其中两颗合二为一,整体形成一个互相环绕的双星系统;或者三者合一,形成一个单一恒星系统)。